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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内高班师生
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
 

作者:刘亚蓓    时间:2012-01-09


内地新疆高中班各办班学校:

为充分展示内高班学校丰富的校园文化生活,体现各族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大力倡导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,现决定面向内高班学校师生征集书画摄影等作品,经过初步筛选、评定等次,获奖作品拟于20125月在乌鲁木齐举办展览。

一、书画摄影大赛主题和内容

    1、主题:弘扬优秀文化,培养创新人才

2、内容:作品以反映团结、和谐、健康、向上的思想为内容。

二、征稿范围

全国内高班师生作品

三、征稿要求

1、作品种类:三大类——书法(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)、绘画(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彩画和水粉画)、摄影(人像摄影和风光摄影)。每个类别分教师组和学生组。

2、作品规格:毛笔书法、国画作品不超过6尺整纸,不小于4尺斗方;硬笔书法为A3纸。作品请勿装裱,需寄原作。书画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、年龄、学校、作品名称及指导教师(摄影作品另附纸张注明),要求字迹工整。

3、其他要求:

1)书法作品:文体及文字种类不限,各种书体均附简化字释文,并注明出处、书体类别。

2)摄影作品:摄影作品不得用电脑软件修改,需要附电子文档光盘,照片分辨率要求在3000×2000(像素)以上,彩色、黑白照片均可,一般作品尺寸为15寸(15×10英寸),长卷作品宽为10英寸。

3)报送要求:每校报送的各类作品不少于2幅(即教师的书法、绘画、摄影作品分别不少于1幅,学生的书法、绘画、摄影作品分别不少于1幅)。作品一律不退稿,获奖作品(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)将展出,出版画册等。

四、征稿时间及投稿地址

1、征稿时间:即日起至201241日截止

2、投稿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216号(自治区内学办)

邮编:830001     

联系人:董开军    加吾兰

联系电话:13579844290    13999945518 

传真:0991—7753765

E-MAIL68109274@qq.com

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

       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

附件.docx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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